故意伤人案律师
〖A〗、东莞持刀伤人案分析 6月2日中午,广东东莞东城街道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持刀伤人事件。行为人湛某持刀行凶,导致6名群众受伤。犯罪嫌疑人湛某当场被控制并抓捕归案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针对此事件,广州律师吴国雄进行了详细解读。案件定性 司法实践中,对于类似持刀伤人事件,一般认定为故意伤害或者故意杀人。
〖B〗、吉某某的多个行为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(未遂)、抢劫罪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伤害罪,应当数罪并罚。具体分析如下:故意杀人罪(未遂):吉某某在公共场所开车撞倒前妻后,非但未救助,反而继续碾压,其犯罪手段极其残忍,杀人故意明显。
〖C〗、安山律师事务所赵忠源律师解熊某某因琐事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轻伤二级,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,应发应予惩处。熊某某主动投案,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系自首,并愿意接受处罚,依法对其可从轻处罚。案发后,熊某某主动赔偿了被害人损失并取得了谅解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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